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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类人:发票新规请留意!
发文单位:
颁布时间: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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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确认加计抵减程序及范围
02
取得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关注抵扣或出口退税流程
03
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所述,对于生活性服务业、取得海关缴款书、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类型的企业财务人员,需重点研读33号公告,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基于文件精神及与33号公告配套的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准确适用新政,确保政策执行的口径、程序以及内控管理的合规性,规避相应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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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票的这些小知识,你都知道吗?
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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