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客服
【大光路总校】地址:秦淮区大光路金陵尚府8幢6楼
【新街口分校】地址:秦淮区新街口东宇大厦12楼
Email:651854944@qq.com
办事指南
WORK GUIDE
版权所有:南京大智职业培训学校 备案号:苏ICP备14027067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京
联系方式:025-84275470
官方微信:17705160405
Email:651854944@qq.com
微信公众号
税务师税法(一)
【知识点5】消费税概念
浏览量
【摘要】:
消费税概念
一、消费税概念
消费税是在对有形动产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特定货物在特定环节额外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其中应征消费税的特定货物称之为“应税消费品”。
二、纳税人
1.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零售单位和个人、卷烟的批发单位和个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单位和个人。
由此可见,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包括:
应税消费品 |
纳税环节次数 |
征税环节 |
卷烟、超豪华小汽车 |
双环节纳税 |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卷烟)/零售(超豪华小汽车)环节 |
金银首饰(含铂金)、钻石及钻石饰品 |
单环节纳税 |
零售环节纳,其他环节不纳 |
其他应税消费品 |
单环节纳税 |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纳,其他环节不纳 |
上一篇:
【知识点6】消费税税目
【知识点4】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计税方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