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客服
【大光路总校】地址:秦淮区大光路金陵尚府8幢6楼
【新街口分校】地址:秦淮区新街口东宇大厦12楼
Email:651854944@qq.com
办事指南
WORK GUIDE
版权所有:南京大智职业培训学校 备案号:苏ICP备14027067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京
联系方式:025-84275470
官方微信:17705160405
Email:651854944@qq.com
微信公众号
税务师税法(一)
【知识点4】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税)×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
一般业务 增值税=售价÷(1+3%)×3%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旧货 增值税=售价÷(1+3%)×2% 【提示】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或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2.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
为什么简易征收?—没有进项税或进项税很少。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以前抵过进项:正常计税 销项税=售价÷(1+税率)×税率 |
以前未抵过进项:简易征收 增值税=售价÷(1+3%)×2% 【提示】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可以放弃减税,直接按照3%征收率计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销售旧货 |
增值税=售价÷(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