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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规定你看懂了吗?
在货币政策从紧,通胀预期高涨的双重压力之下,原本就资金不足的中小企业,如今更捉襟见肘。在此背景下,针对中小企业的多项扶持政策正紧锣密鼓加紧酝酿。
2011年7月4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开始了系列扶持政策,这也意味着随后出台的政策将有的放矢,更具针对性。
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首次在企业划型中增加“微型企业”一类。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明确,将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力度。
由于中小企业覆盖面过宽,致使企业群体中最弱势、最需要扶持的个体难以享受优惠政策——这一长期桎梏中小企业发展的困局终获破解。工信部等四部门昨日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首次在中小企业划型中增加“微型企业”一类。
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表示,新增微型企业标准,有利于明确重点,出台更有针对性、时效性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力度。
标准全面
这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是我国历史上的第8次修订,也是涉及面最广、行业面最宽、划型较全的一次。新标准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涉及84个行业大类,362个行业中类和859个行业小类,新增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更为重要的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主要是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融资难”,找出问题的关键就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措施。
为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中型和小型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按照新标准,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房地产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重点企业
四部门明确,根据新标准,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国家将着重优化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研究出台普惠性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此外,新标准还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标准范围。朱宏任表示,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对研究和实施中小企业政策、加强分类指导、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有利于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力度。小型和微型企业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科研能力总体偏低,但是企业中比例最大的群体,也是弱势群体。新标准划出了微型企业标准,有利于明确重点,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此外,小型和微型企业是劳动力就业的主体,通过修订划型标准,有利于现阶段在兼顾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更注重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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